【圆明网】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,西昌市法轮功学员余洪英在家被绑架,遭非法判刑一年半,在看守所遭残酷的关小号迫害。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她刑满回家后,又遭社区人员骚扰迫害。
余洪英,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不到两个月,原来的不治之症都好了,特别是最严重的抑郁症,焦虑症,不吃药、不住院,也好了。
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八点过,西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闯进余洪英家中,称他们在监控中,看到她在街上发资料。警察非法抄家,并把她关押在西昌市小庙看守所。
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到八月十三日,西昌市公安局国安大队和城区的外南、新村、西城等派出所倾巢出动,前后绑架、骚扰了多名法轮功学员。
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,西昌市国安大队把六名法轮功学员黄彪、周先容、徐绍琼、罗明春、余洪英、赵军和周先容的丈夫老潘(没有修炼)作为一个“案子”,构陷到西昌市检察院。
二零二零年二月,西昌市检察院不通知律师,就把构陷黄彪、赵军、周先蓉、徐绍琼、罗明春、余洪英和家属老潘的所谓“案子”移交到法院。
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,西昌市法院对黄彪、赵军、罗明春、老潘(未修炼)、徐绍琼、周先(显)蓉、余洪英等七人进行荒唐的审判。期间,余洪英、周先蓉、徐绍琼、罗明春四人从上午到庭时就一直戴着脚镣手铐,还是手脚连铐的,即手和脚之间用一根铁链子连着。
中共酷刑示意图:上大镣 |
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,西昌市法院做出一审刑事判决(2020川3401刑初30号),非法判黄彪、周先蓉及她丈夫老潘、徐绍琼、罗明春、余洪英、赵军等七人刑期半年至五年不等,勒索罚金三千元到两万元。
其中,余洪英被非法判刑一年半,刑期从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至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,她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四川省凉山州小庙乡看守所。
在小庙乡看守所期间,警察不准她炼功,教唆那些不明真相的毒贩来监视她,说,这样可以给她们减刑。当余洪英炼功时,她们就打她的手和脚,警察在广播里骂她。余洪英还被戴了二十一天脚镣手铐,关进小号迫害十四天,以及被反绑在电线杆上,暴晒了三个小时。在看守所,余洪英被处处刁难。
二零二一年一月,余洪英回到家中,又遭西昌市月城社区几个人和二八一大队物业人员骚扰。
二零二一年八月十日左右,西昌市月城社区几个人和二八一大队物业科长,到余洪英家敲门。社区人员问她:“平时有什么活动?能否进去坐一下?”因为当天已是快晚上九点了,余洪英表示太晚了,就没让他们进门。最后,社区人员给物业科长说,这事就交给你们了,然后就走了。
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,二八一大队罗万林找到余洪英,让她在他们写好的材料上签字,说,这样就“把以前的记录全部抹掉”。余洪英拒绝了。
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,又有人骚扰余洪英,要她去他们办公室照相,余洪英也没有配合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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